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40 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工程设计人员能力提升公益性培训内容纳入相关专业继续教育教学体系。现就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人员学时认定。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二级结构和岩土专业注册执业人员参加“工程设计大讲堂”在线学习的,每门课按照每 45 分钟实际学习时间为 1 学时的原则进行必修课学时认定,超出部分按照20 分钟实际学习时间为 0.5 学时累加认定,不足 20 分钟的不予累加。在完成教学计划的培训学习后,应自行记录培训专题和学时数。
2.授课人员学时认定。参与“工程设计大讲堂”培训且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授课人员,可认定本周期完成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
联系电话:010-68318704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
理委员会秘书处 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3 年 7 月 14 日